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劳务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CG-20261020-14248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劳务分包作业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元) |
1 | 劳务分包 | C25现浇混凝土截水沟 | 398.00 | m³ | 305 | 121390 |
2 | 浆砌片石护坡 | 7271.00 | m³ | 125.5 | 912510.50 | |
3 | C25混凝土护坡 | 869.00 | m³ | 187 | 162503 | |
4 | C30混凝土预制件骨架护坡 | 519.00 | m³ | 468 | 242892 | |
合计(元) | 1439295.50 | |||||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服务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石庙子镇。
1.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付款方式:按照招标人确认施工量进行结算,劳动报酬支付前乙方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最高限价:1439295.5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税金、完成各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施工所需周转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小型器具费、管理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如取消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则无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
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亲属、雇佣关联或存在其他相关联等情形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00:00至2026年10月26日00:00(北京时间)。
3.2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获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详见附件需自行下载。
3.3招标文件费1000元(文件费递交账户与保证金递交账户一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缴纳文件费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代理机构线下获取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2695027448
行 号:104261004201
4.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3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
4.4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5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
6.2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抵达开标现场。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签字版)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8.1自2026年4月13日(含)起,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项目,按调整后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调整后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部分)。
8.2收费方式与收费标准
8.2.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自主缴纳,自2026年4月13日起,所有采购人在睿采网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时,需在公告中增加中标服务费收取条款,通知报名投标投标人,条款应明确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汇款备注及收费标准。
8.2.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投标人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账户名称: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8.2.3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2.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200元/次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300元/次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2000元/次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1‰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0.8‰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0.7‰ |
10000万元以上 | 0.5‰ |
8.3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投标人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投标人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8.4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投标人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九、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公告存疑监督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46366344
招 标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41257280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5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6602102
邮 箱:XMHC2025@163.com